为切实做好我校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
一.总则
根据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外语50分、专业课单科60分,总分200分)。各学科专业应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应参考考生的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论文﹑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对考生进行认真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二. 复试组织管理
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校、学科(学位点)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筹)院长任副组长。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原则,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分配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全面落实我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以及录取工作。
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由3-5名教学、科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导师须参加面试工作),组长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筹)备案。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 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即按照今年我校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根据初试总成绩排名,对符合复试条件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20%以上(招生计划5名以上可增至3人、3名以下可增至2人)。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与综合素质和能力等三个方面。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为120分、面试为180分,复试分数线为180分。
(1)笔试(120分)
笔试分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两个部分:
j 专业外语(4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外语的阅读理解、书面总结的能力。
k 专业综合知识(8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和综合运用能力。
(2)面试(180分)
面试分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
① 外语能力考核(2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②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00分):既要考核考生掌握本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以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的了解程度,又要考核考生综合相关专业知识和独立开展科研设计、科研方法以及创新思维能力及从事和辅助完成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等。
③ 综合素质和能力(60分):包括人文素质、心理素质、沟通交流、表达能力、职业精神等。
具体要求:
①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 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备查;
③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④ 对同等学历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各科分数线为60分。
四. 复试成绩的计算
1. 复试成绩为各复试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其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 + 复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