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假期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9

关于做好清明假期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放假时间

4月4日—4月6日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应在放假前对研究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通过组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开展国家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出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1.在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延边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延边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严禁在学生公寓内饮酒、酗酒,使用卡式炉、吹风机、直板夹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对电动车充电,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外出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人走灯灭,电器关闭。

2.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各学院对假期开展实验的研究生应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研究生导师应对研究生在假期期间开展实验的安全负责。

3.离校学生须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防范极端天气;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远离网络借贷;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兼职上当受骗;注意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4.注意饮食卫生,不赌博,不酗酒,不寻衅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

5.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自我防护,注意防寒保暖,预防流行性疾病感染。

(二)明确清明假期学生去向

各学院要做好清明假期学生去向登记备案工作,密切家校沟通,精准掌握学生动态。对假期结束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督促学生及时返校。

(三)落实“六级三包”工作机制

各学院要充分落实好“六级三包”工作机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关心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妥善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积极主动回应合理诉求,充分做好人文关怀及心理疏导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包保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要通过主题班会、组会、微信公众号推送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学生密切交谈,答疑解惑,逐步形成“思想上积极引导,学习上耐心指导,生活上悉心照料”的师生交融良好态势。

(二)关注重点群体。各学院要持续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关心关注,对情绪波动、行为异常等情况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级包保责任人要走进学生心中,倾听学生诉求,建立信任关系,积极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切实把清明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对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干预、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填写延边大学在校研究生(住宿生、走读生)清明离校情况统计、汇总表,于4月2日17时前反馈。

报送邮箱:0000008712@ybu.edu.cn

2.联系人:老师,243648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3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