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国家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准确及时地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推进各资助项目有序开展,现将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日制研究生
二、认定标准

三、工作流程
(一)政策宣讲
学院面向全体学生传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进行资助政策宣讲、操作指导及违规典型案例解读等。各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为成员。各专业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成员包括辅导员和学生代表。
(二)学生申请
9月26日前,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与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逐一谈话,确保不落一人,详细了解学生及其家庭的实际状况,收取如下申请材料:
1.有需求的研究生如实手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
2.符合“特殊群体类型”的学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扶贫卡、扶贫手册、边缘户帮扶手册、低保证、特困供养人员凭证、残疾证、孤儿证等复印件。如相关政策受助人员不含本人的,需同时提交家庭户口簿复印件。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
※特殊群体类型:主要指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
(三)专业民主评议
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逐一评议,将民主评议会记录按年级收装成册备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民主评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报至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留存学院备案。
(四)学院审核、公示
9月29日前,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汇总审核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提出的学生名单,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报至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见附件3)。
(五)学校认定、公示
学校复核各学院的建议名单,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必要调整,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将确定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四、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1.《家庭困难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2.“特殊群体类型”的学生建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3.《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以上材料9月30日前,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管理科(成教楼415),电子版报送至邮箱:0000008712@ybu.edu.cn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中央下发的《重点保障人员名单》将单独发送至各学院,请各学院核实此类学生信息并全面摸查学生情况,确保对特殊群体类型学生、因突发事件或受灾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和留档工作,确保不落一人;
3.如有学生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通过弄虚作假行为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各项资助,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3-2436485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民主评议信息汇总表
3.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