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公益事业,旨在奖掖优秀人才,力行尊师重教,推动产学合作,支持教育发展。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5﹞4号)和《延边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试行)》(延大校发﹝2024﹞9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者。
2.名额分配
我校可推荐研究生1名;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奖励金额
10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5分以上;
4.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5.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公开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 SCI 或 EI 学术论文(延边大学须为第一单位),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 CSSCI 期刊(延边大学须为第 一单位);
(2)在创新创业、发明专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创新创业获国家级奖项或发明专利得到国家授权;
(3)在体育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4)在艺术作品或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作品核心成员;
(5)在个人荣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国家级“十大杰出青年”“优秀大学生”“青年五四奖章”“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6.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8.三年内已获得过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或推荐同一奖项。
三、学生申请要求
学生下载并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简称评审表)(见附件2),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评审表》、论文发表期刊封面、目录、首页、版权页(其中SCI论文可扫描首页)、EI论文还需提供检索报告,所获专利证书,研究生院盖章版成绩单,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等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7月2日-7月6日;
2.学院审核时间:7月8日
3.学院公示:7月8日-10日;
4.学院报送材料时间:7月11日;
5.延边大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待定;
6.公布学校审批结果、学校公示:待定;
7.拟推荐候选人提交证明照(2寸蓝底)等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五、学院上报材料及要求
1.评审表: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每位候选人的电子版材料压缩包以学院+学历+姓名命名,其中包含《评审表》、研究生院盖章成绩单、创新创业成果、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等6个文件夹,每项材料都要求提供原件(原件彩色的需提供彩色版)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PDF版,务必清晰。
2.汇总表:宝钢优秀学生奖汇总表(附件3)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汇总表中的各字段内容务必与《评审表》一致,纸质版需学院资助工作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研究生管理科(成教楼415);评审表等佐证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000008712@ybu.edu.cn。
六、注意事项
1.详读《延边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试行)》及评审表、汇总表填要求,按照要求填写申报;
2.申请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见附件2)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3.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参评学生评审材料,认真组织评选,按时完成初评及推荐工作,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七、其他
咨询电话:2436485
联系人:孙老师
附件1:延边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附件3:宝钢优秀学生奖汇总表
附件4:评审表、汇总表填表要求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