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毕业研究生典型示范作用,鼓励勤奋学习,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延边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5届毕业生中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以及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请各学院做好总结表彰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办法
(一)表彰项目及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研究生(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2.优秀研究生干部(毕业研究生干部人数的5%)
3.研究生特殊贡献奖(参考2024年9月1日-至今获奖情况)
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延边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
(二)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2:《2025届毕业研究生表彰名额分配》
(三)评选工作
1.评选原则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延边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学院要严格把关,逐级上报,务必做到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公开。
2.评选流程
申报、审核、汇总、公示全部都在网上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特殊贡献奖:学生申请→导师审核→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3.评选时间
研究生申请时间:5月26日-5月28日;
研究生导师审核:5月29日-5月30日;
学院辅导员审核:6月3日-6月4日;
学院审核:6月5日;
学院公示时间:6月6日-6月8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时间:6月9日;
学校公示时间:待定。
二、材料上报
1.提交《学院拟获表彰名单》PDF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按照《学院拟获表彰名单》提交拟获表彰学生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3.以上材料请各学院于6月9日10:00时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0000008921@ybu.edu.cn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733588
联系地点:
咨询地点:成教楼415室
附件1:《延边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
附件2:《2025届毕业研究生表彰名额分配》
附件3:研究生各类奖项申请、审核具体操作说明
附件4:2025届毕业生拟获奖研究生生活照收集要求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