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通过俄罗斯互换奖学金渠道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外语条件需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二、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三、选派类别、期限及条件
(一)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年龄不超过35岁(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本科为非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
年龄不超过35岁(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品学兼优, 专业同年级排名 30% 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 18 周岁。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 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 35 岁(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报流程
第一步,校内审核。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29-11月5日。
1. 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
【注:填写内容应详实、准确;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申请阶段填写到学院意见即可。】
2. 个人简历(俄文,A4打印,无固定格式,一份)
3. 学习计划(俄文,A4打印,无固定格式,一份)
4. 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有证书者优先推荐,一份)
5. 成绩单及成绩排名(一份)
6. 其他证书及奖状复印件(非必备材料,一份)
申请人须于11月6日16:00前提交上述材料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外国专家公寓207室)。
第二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0-17日,通过校内审核的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有关项目具体介绍、申请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bg.csc.edu.cn/DownLoad.aspx?PROJECTCODE=610022)。
六、联系方式
延边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电话:273-2070 (金老师)
电子邮箱:ied@yb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6093559/3933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附件1. 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
附件2. 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