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地区姊妹院校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0

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姊妹院校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现选拔2026年春季学期赴台湾地区姊妹院校交流学习的学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法规,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留学目的端正,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意识,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者;

   2.成绩优异,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3.志愿高校须设有与所在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4.院校名称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材料

   1.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

   【注:填写内容应详实、准确,字迹工整,黑色碳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申请阶段填写到学院意见即可。】

   2.个人简历(中文,A4打印,无固定格式,一式两份)

   3.学习计划(中文,A4打印,无固定格式,一式两份)

   4.成绩单及成绩排名复印件(一式两份)

   5.其他证书及奖状复印件(非必备材料,一式两份)

 申请人需于10月16日11:00提交上述材料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外国专家公寓207室)。

   三、报名须知

   1.本科生请认真阅读《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详见附件3);

   2.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面试,如进行面试会另行通知;

   3.最终选派结果以台湾地区院校录取情况为准;

   4.学生须正常缴纳延边大学学费,个人需承担签证费、交通费、生活费、保险等费用;

   5.学生报名前须与监护人就交流学习计划进行充分沟通,征得监护人同意后方可报名;

   6.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程、奖学金评定与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宜做好充分考虑,并征求所在学院主管领导以及专业主任的意见,有必要时需提交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7.珲春校区申请人,需使用EMS(邮政)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延吉校区并申请加入QQ群(群号:1059845983);

   邮寄地址: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延边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07室

   收件人:任老师 (如因个人原因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导致材料未收到,需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273-2070

   8.申请人在报名阶段禁止通过任何方式私自联系台湾地区相关高校,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派出资格。

   四、联系方式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任老师

   咨询电话:0433-2732070

   附件1. 2026年春季台湾地区高校选派一览表

   附件2. 延边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3.《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规定》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