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应少生);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往届考生(简称:双少生)两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线的考生复试时需要提供其民族身份证明材料。
一、“应少生”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附件4)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定附件2:延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专用)(一式三份)。
二、“双少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涉及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学校核对完毕后,户口本原件将退回。
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附件4),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本人与户口所在地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定的附件2:延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专用)(一式三份),要求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注:上述材料均将提交给教育部进行审核,因此请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速准备以上相关材料(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贰:普通定向、非全日制考生
不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但报名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均为普通定向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与工作单位签定的附件1:延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普通定向)(一式三份)。
请各位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按照要求准备以上相关材料(上述材料缺一不可),于3月30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认证和报送(延吉校区: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403;珲春校区:延边大学珲春校区经济管理学院致远楼207室)。
附件1:延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普通定向).pdf
附件2:延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专用).pdf
附件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普通定向就业名单.pdf
附件4:全国民族地域自治地方简表.pdf
联系部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电话:0433-2732079
珲春校区经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433-8170022
电子邮箱:ydyz@ybu.edu.cn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403办公室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