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享受少民政策、定向考生提交定向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7

壹: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应少生);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往届考生(简称:双少生两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线的考生复试时需要提供其民族身份证明材料。

一、“应少生”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附件4)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定附件2:延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专用)(一式三份)。

二、“双少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考生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涉及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学校核对完毕后,户口本原件将退回。

3.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附件4),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本人与户口所在地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定的附件2:延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专用)(一式三份),要求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注:上述材料均将提交给教育部进行审核,因此请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速准备以上相关材料(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贰:普通定向、非全日制考生

不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但报名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均为普通定向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与工作单位签定的附件1:延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普通定向)(一式三份)。

 

请各位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按照要求准备以上相关材料(上述材料缺一不可),于3月30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认证和报送(延吉校区: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403;珲春校区:延边大学珲春校区经济管理学院致远楼207室)。

 附件1:延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普通定向).pdf

 附件2:延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专用).pdf

 附件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普通定向就业名单.pdf

 附件4:全国民族地域自治地方简表.pdf

 

 

联系部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电话:0433-2732079

珲春校区经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433-8170022

电子邮箱:ydyz@ybu.edu.cn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403办公室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