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5-09-30

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

学校现有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9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自主设置交叉学科5个。现有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4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

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享受与西部高校相同的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按国家B类分数线录取。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延边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表》网址grad.ybu.edu.cn。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拟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我校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接收推免人数、结合生源情况、以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报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招生章程和目录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及以上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各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其他要求请参考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上述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上述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7.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8.报考相关学科具体学业要求请查看我校发布的专业目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无需满足学科学业要求

9.按学科要求需要提供相关证书的考生,考试成绩必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等官方可查,其他不予承认。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单位范围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不包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

(五)专项计划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六)免初试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七)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八)非全日制

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初试

1.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证、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请提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ybu.edu.cn/)查询。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报名时填写定向、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须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参加复试必须提供定向协议书,否则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六、调剂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七、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工作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分别签订合同。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毕业后严格履行协议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制为2

十、学费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MPA)、法律、翻译、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音乐、舞蹈、设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50000/人/年。

十一、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限全日制)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具体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最新)执行。

十二、毕业生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协议,毕业后严格履行协议

十三、其他

(一)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有关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及说明

(二)2022级开始,经济管理学院和地理海洋与科学学院各专业研究生均在珲春校区培养。

(三)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颁发双证,学历证注明“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一般为假期授课。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采用统一试卷。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请随时关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信息,网址:http://grad.ybu.edu.cn

)我校招生章程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教育部管理规定为准。

单位代码:1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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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部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73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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