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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普通招考考生须知
2023-04-24 15:17:21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3年5月13-14日采用线下形式进行。为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请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提前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1)与《延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工作办法》(附件2),保证对考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2.所有考生在首场考试就坐后,需提交《承诺书》(附件3),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2023年5月6日至12日,考生须登录“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入校

所有考生在5月13-14日持准考证、身份证由延边大学东门、新西门进入学校。

三、考场要求

1.考生进场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2.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手机、手环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否则,一律按作弊处理。

3.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如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咨询、申诉

1、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http://grad.ybu.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学科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一级学科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一级学科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延吉市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33002

电话: 0433-2732079

五、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1. 5月13日上午9:00-11:00,初试外语考试;

2. 5月13日下午14:00前,公布进入复试名单(本网站);

3. 5月13-14日,复试(具体时间以学科通知为准);

4. 5月18日前,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拟录取名单。

六、各学院电话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办公电话

001

理学院

04332732257

003

经济管理学院

04332732398

005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4332732325

007

外国语学院

04332732765

009

朝汉文学院

04332436500

011

医学院(基础)

04332435027

011

医学院(临床)

04332660158

012

农学院

04332435512

013

艺术学院

04332435912

018

药学院

04332435022

七、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延边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pdf

        附件2:延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工作办法.pdf

        附件3:承诺书.pdf

 

 


延边大学研究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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