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招生>>正文
 
研究生院
 
 
栏目导航
 
 
延边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
2010-01-10 14:54:02

为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提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09〕16号)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我校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

(二)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我校博士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1.报名网址: http://ybubz.ybu.edu.cn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

1.《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须由两位专家分别推荐并密封、签名);

3.科研情况统计表;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及复印件(封面及本人论文页面);

7.报名费300元。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当年延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考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所有考试科目的命题、考务、评卷均由学校自行组织进行。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 [2] 下一页

 


©
2015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延边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网站开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