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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2012-02-24 16:23:00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0]18号文件附件二)

本一级学科具有4~6个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面向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

一、学术队伍

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较合理,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的学术队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较多,能持续不断地开展较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有若干名在国内同行中有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且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水平和能力的学术带头人。

二、科学研究

整体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在一些学科方向上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近5年来取得较多科研成果,目前承担较多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它有重要应用价值、学术价值的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三、教学与人才培养

能够为硕士研究生开出高水平的系列课程及专题讲座,用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费充足。有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所培养的人才质量较高,并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四、学术交流

有较浓郁的学术氛围,能够开展一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并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工作条件

有比较先进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有较充足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需要。

六、管理工作

管理制度和机构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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