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2015年聘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以来,研究生辅导员立足本职,勇于奉献,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开展工作,在研究生思政教育和日常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研究生辅导员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5年以来在我校担任研究生辅导员一年以上者。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恪守研究生辅导员职责,在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
2、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经常深入学生群体中,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在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带动学生组织开展学术及文体活动,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与道德情操。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工作勤奋努力,精益求精,所属学院学生思想积极向上,精神状态好,学习气氛浓厚,团结互助,凝聚力强,在校园文化建设、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成绩突出,无群体违纪现象。
4、注重学生工作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开展活动彰显了学院、学科的特色和优势,学生满意度高。
三、评选步骤
1、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党组织推荐,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审核,确定优秀研究生辅导员候选人选。
2、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组织召开优秀研究生辅导员评选会议,由研究生辅导员投票确定优秀研究生辅导员。
四、评选要求:
1、本人申请须如实填写《2016年优秀研究生辅导员审批表》,学院党委(党总支)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月9日(周一)前上交到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