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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2016-05-01 11:40:00

各学院:

  为了提高我校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全面提高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设定的培养目标及要求,经研究生院、延边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及相关领域负责人讨论研究,决定拟对2016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全部盲审。

学位论文全部送外单位盲审,每篇论文由2位评阅专家独立打分。2位专家评阅成绩均在60分以上,视为盲审通过,研究生可以申请答辩。

工作要求:

1.请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务必将此项工作通知到每位2016届教育硕士毕业研究生和研究生指导教师。

2.盲审学位论文需装订2本。请用盲审专用封面,白色纸张。隐去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及其他可以辩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具体要求请参照《延边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3.2016年5月5日前,请2016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打印纸质版2份至所属学院,由学院收齐后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工作办公室,一份转交至相关专业学位领域。

4.为强化盲审规则,本次需要盲审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如逾期不能提供学位论文,按推迟本次答辩处理。以后申请答辩前,仍需经过盲审。


附件:专业学位论文盲审专用封面(见网站首页表格下载)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延边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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