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夏季拟毕业硕士研究生:
根据延边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实施《延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实施细则》的决定”(详见附件1),现对2019届拟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通知如下:
一、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 检测对象
2019届夏季申请硕士学位的所有研究生(包括非全日制、留学生)。
2) 检测要求
学生本人提交学位论文正文部分(不包含参考文献及致谢部分)的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至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号_专业名称,如:“张三_2014010258_教育学原理”。
3) 检测时间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在2019年3月23日前,将待检测学位论文收齐并检查无误后统一上传,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和学生,并确认签字。
4) 处理办法
根据延大学位【2017】21号文件“关于延边大学《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实施细则》的决定”(详见附件2),按照答辩前论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执行,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不予送审。
二、 学位论文送审及具体报送内容
1) 学位论文:根据《延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实施细则》,通过答辩前论文检测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延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3),将符合盲审要求的电子版学位论文(word或pdf格式)发至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由秘书老师统一汇总并报送。命名方式为:学号.doc(或pdf),如:“201501001.doc(或pdf)”。
2) 《延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送审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4):由各学院秘书老师汇总信息并报送。汇总表命名方式为:学院.xls,如:“理学院.xls”。
3) 《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5):盖章的纸质版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4) 送审方式:将2019届拟毕业的盲审论文全部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平台将随机抽取20%进行盲审。剩余未抽中的由学院组织送审工作。
由于“不端行为检测”与“学位论文送审”命名方式不同,请学院及拟毕业生确保提交的论文及命名方式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时间截至2018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