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中发现研究生存在学习年限届满未毕业的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申请年限的决定”(延大学位[2019]6)及《延边大学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9名研究生(具体详见附件)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因此予以退学处理。
对于超过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校通过学院和学科通知学生办理退学,但仍有部分研究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此,研究生院决定对上述学生采用公告方式送达退学决定书。公告期为60天,自2022年11月16日起至2023年1月14日止,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本人。
如有异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电话:2732080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