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边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审核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关于延边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实施“申请-审核制”的通知

 

各学科、考生:

根据《延边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继续实施“申请-审核制”,现将“申请-审核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者为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毕业(含应届硕士生)。

(三)申请者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申请者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自然科学类学科的申请者,必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不含专刊、增刊)上发表3篇(含3篇)以上的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SCI论文。

报考人文社会类学科的申请者,必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不含专刊、增刊)上发表2篇(含2篇)以上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发表。

(五)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大学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六)专业目录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http://gradms.ybu.edu.cn/zsml.php

二、申请材料

(一)《报考延边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二)延边大学博士报名信息表(网上注册后最终报表)

(三)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

②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四)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五)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等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申请条件 第四款中所要求的论文);

(七)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八) 报名费:180元。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12月26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由研究生院初审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2月31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移交给所属一级学科,由学科负责通知申请者来校参加考核考核时间2018年1月2日至1月10日。学科须严格按照学校“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进行各项审核工作,并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根据学科审核结果,并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

四、其他

(一)未被“申请-审核制”招生录取的申请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2018年普通博士生招生考试。

(二)“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我校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但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报考方式请选择公开招考,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申请-审核制”

(三)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附件1:延边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doc

  附件2:报考延边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3:延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制审核记录表(学科填写).doc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