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请符合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拟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于 2022 3 11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扫描为 1 PDF 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ydyz@yb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拟享受加分政策项目名称+姓名+考生编号+专业+联系电话。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按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加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其中拟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电子扫描件。

2.拟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扫描件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拟享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加15分。

加分或照顾政策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通过后,执行相应加分政策。

联系电话:0433-2732079

电子邮箱:ydyz@ybu.edu.cn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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