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撰写提交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

各学院、2019届下半年毕业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毕业工作的进程和要求,现将我校预计2019年12月毕业、获得学位的研究生,需撰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资格审查与论文答辩通过后,须撰写提交以下材料:

1、延边大学博(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人;

2、延边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籍表(附件2):一式三份/人;

3、延边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人;

4、延边大学博(硕)士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表(附件4):一式三份/人;

5、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登记表(附件5):一式三份/人。

以上材料下载后打印使用,要求使用A4纸张、单面打印、左侧装订。填写完毕后逐级上报签字盖章(签名处须亲笔签名,盖章处须盖红色印章),最后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审核结束后,一份送交学校档案馆、一份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存档、一份装档(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

注:★全日制学术型、专业硕士研究生需撰写提交材料1、2、3、4(即:毕业登记表、学籍表、学位申请书、论文答辩表);★非全日制专业硕士、高校教师硕士、同等学历硕士需撰写提交材料2、3、4、5(即:学籍表、学位申请书、论文答辩表、结业登记表)。

6、学位论文:论文通过答辩并修改、定稿,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按照论文撰写规范(附件6、附件7),以学院或专业为单位统一印刷、装订,封皮由研究生院提供。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的学生须向研究生院和图书馆各提交一份“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附件8)。

学位论文需提交如下部门(注:学位论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各部门):

1)研究生院培养办:硕士2份/人,博士3份/人

2)学校图书馆:2份/人,并进行网上论文提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9);

3)学校档案馆:1份/人,同时提交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0);

4)学院和学科要求提交的学位论文。

二、延边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

延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附件11),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下载打印后使用,评审表填写签字后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存档。

三、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

拟毕业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附件12),一式三份/人,研究生院、学院、学科各一份。

四、延边大学博/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评定意见投票表

延边大学硕/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评定意见投票表(附件13),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下载打印后使用,投票表填写完毕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将投票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lxu@ybu.edu.cn

五、延边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批表

因故在2019年12月不能毕业、不能获得学位的研究生须填写延边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批表(附件14),并按程序逐级审批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毕业研究生材料涉及存档工作,是毕业工作非常重要的环节,各学院和毕业研究生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规范填写。

2、毕业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须根据图书馆、档案馆、学院、学科等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录入、上交论文、研究生证、图书证和照片等事宜。

3、请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及时完备地收集和报送毕业材料,毕业材料(除学位论文)截至2019年12月10日,学位论文截至12月13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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