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学位授权点学科:
根据《延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延边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预计2020年夏季拟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
(1)学分情况:是否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
(2)学位外语考试:是否通过;
(3)博士专业学位课程综合考试:是否通过;
(4)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2013级及之前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均为延边大学(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不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理、工、农、医学科类博士研究生至少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有1篇2类以上核心刊物或SCI或EI论文;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至少应在E类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2014级及之后的研究生:“关于申请学位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按照延边大学学位委员会【2015】7号、【2017】19号文件(详见附件1)施行。
(5)学位论文初审、复审情况:是否通过;
(6)学费:是否缴清。
(7)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总体复制比例低于20%,视为学位论文检测合格;
二、学位论文盲审及具体报送内容:
(1)博(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
(2)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查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一份(学术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理、工、农、医学科类学术论文到科学技术处审核并盖章,人文社科类到社会科学处审核并盖章。】;
(3)根据《延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实施细则》,计划2020年夏季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符合上述毕业资格审查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延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3)及《延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4),将符合盲审要求的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及汇总表发至xmxu@ybu.edu.cn。
注:① 学位论文按word或pdf格式提交;命名方式为:姓名_学号_专业名称.doc(或pdf),如:“张三_2012010258_教育学原理.doc(或pdf)”。②汇总表按excel格式提交,命名方式同上,如:“张三_2012010258_教育学原理.xls”。
(4)盲审费650元/份,3份共计1950元。
以上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时间截至2020年3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 以上要求均通过后,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1:延边大学关于申请学位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附件2:博(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附件3:延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格式及要求
附件4:延边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联系电话:273-2080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