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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研究生申请免修课程审批表
2017-09-20 11:05:58

 

延边大学研究生公共外语免修免试实施细则

 

本着“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原则,经与研究生院和外国语学院讨论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件的非外语专业的研究生实行外语课程免修免试的激励措施,以促进我校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全面提高。

 

一、免修免试的申请条件

1、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入学前已参加雅思、托福等考试,达到出国水平者;具体标准如下:

1PBT (托福纸考) 569分及以上;

2CBT (托福机考) 240分及以上;

3IBT (托福网考) 94分及以上;

4IELTS (雅思) 6.5及以上;

5GRE考试:新题型1000分(总分1600分)

6PETS 5 考试:笔试50分(总分100分)、口语2.5分(总分5分)以上。

7JLPT 1 考试:180分(总分300分)

8日语专业八级及以上。

2、研究生(博士、硕士),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者,或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外大学获得正规的学士学位证书者。

 

二、免修不免试的申请条件

1.博士研究生:大学公共英语CET6650(总分710分)以上;

2.硕士研究生:获英语专业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或大学公共英语CET6425710分)以上。

 

三、申请程序

在第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持《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免考申请》到研究生院交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附上相应的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符合上述条件者,经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研部主任审核同意(接受审核时交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附上相应的复印件),予以办理免修免试(或免修不免试)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将审批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分别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大学外语教研部研究生教研室(综合楼113B)存档备查。

 

注:只在第一学期办理免修免试,第二学期遵照第一学期办理结果执行。

 

四、成绩认定

1、符合免修免试条件者,期末总评成绩为“85”分。

2、符合免修不免试条件者,每学期末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期末考试(总分为100分),其成绩即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

    

延边大学 研究生院  

延边大学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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