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第二学期未通过考试或未参加考试(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研究生,请在2017年1月17日前到各院研究生秘书处办理重修手续,重修登记表(详见附件1)由学院存档,研究生秘书汇总后将“研究生重修汇总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Email:hlxu@ybu.edu.cn)在2017年1月18日前统一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特此通知。
附件1:重修登记表(学院使用版)
附件2:研究生重修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1月13日
©2015 延边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技术支持:延边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网站开发组